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南昌市人才引進政策2022

南昌市人才引進政策2022

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向政府申請購房補助的,政府以購房優惠的方式給予購房補助,優惠標準為:

1.1 _3類人才140萬元以內;

2.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或博士學歷學位人員80萬元以內;

3.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壹級)人員50萬元以內;

4.全日制碩士學歷學位人員40萬元以內;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30萬元以內;

6.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或浙江省核發的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人員20萬元以內。實際購房優惠額在優惠標準限額內不超過購房總價的50%。個人符合多項條件的、夫妻雙方均符合保障條件的,按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南昌市2022年人才引進人才統壹作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並辦理事業編制,其中博士安排在市直事業單位,碩士安排在市直或縣區事業單位。具體崗位安排將根據引進人才面試考核、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等情況公開進行。

崗位安排。工作前3年(含試用期1年),統壹安排到市、縣區黨政機關進行服務鍛煉。服務鍛煉前,由市委組織部開展崗前培訓。服務鍛煉期間,根據全市中心工作需要,有計劃地選派到重大重點項目、信訪維穩、開放型經濟、城市建管、鄉村振興等壹線工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定崗定級,博士研究生可聘任管理七級崗位,碩士研究生可聘任管理八級崗位。

總結青年人才在昌工作每滿壹年後進行申報,即在昌工作滿壹年後申請上壹年度補貼,以此類推,從引進之日起,連續三年內完成申報。

法律依據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實施意見》

第壹條 支持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落戶南昌。大學畢業生(含駐.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將戶口遷移至南昌(含集體戶口,下同),每人發放1000元落戶獎勵。

第二條 支持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來昌留昌就業。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落戶南昌,錄用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或與駐昌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首次在昌繳納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壹級),全日制本科及技師(二級),全日制大專及高級工(三級),分別給予每人壹次性就業、安家、租房等生活補貼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未落戶南昌的,則需在昌首次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方可申領生活補貼。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申領生活補貼後須在昌就業滿3年,對未達到規定年限離開南昌或將戶口遷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補貼。

第三條 支持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創業。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等經濟實體,除按前款條件和標準可申請落戶獎勵和生活補貼外,還可申請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同創業人員數量較多的,執行最高200萬元貸款額度;大學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6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具有全日制博士學位的大學畢業生、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技能人才創辦的優質創業項目,貸款額度100萬元以內的,可免除反擔保。

第四條 支持來昌留昌創業就業人才安居樂業。對在昌創業就業並繳納社保滿2年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轄區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對在昌創業且穩定經營2年以上或在昌就業且與企業(不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在昌繳納社保滿2年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含高級技師),在昌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購房補貼。購買產權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時享受本購房補貼政策。享受購房補貼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滿5年後,所購住房方可進行產權轉讓。

第五條 支持“985”高校畢業生來昌創業就業。對來昌創業就業的“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按照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標準和條件,給予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