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位農民為救自己的孩子,向劉永行、丁磊等6位富豪寫信求助,沒有問題。但他應當保密,不能、不該、也無權利用媒體,將他人至於如此尷尬的境地,說白了,不論事情的結果如何,6位富豪得為富不仁的罪名是背定了。
2。個人觀點,6位富豪壹定不可以捐款,此例不可開,它對和諧社會、法制社會的建設會帶來很嚴重的惡果,6位富豪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公民,大家換位思考壹下,如果那天有人用此法向妳尋求“幫助”,妳會是什麽心情。
3。至於樓上說得醫療制度等問題,是國家的事,不是6位富豪該負責的事。
4。孩子病了,沒有錢治病,確實令人可憐同情。但這不應是犯錯誤的借口,采用如此下流的方法,已經不是素質高低的問題了。
歡迎不同意我觀點的朋友批評。
希望同意的朋友,在其它地點勇於直白自己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