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被別人殺害了!所以才會藏在面包車裏面,這種行為真的是非常的惡劣,更多的是讓人感到惶恐!我們又有什麽權利去剝奪別人的生命呢?這樣只能是觸犯法律,最終要面對法律的嚴懲!天底下沒有不透風的墻,做了壞事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事件梳理8月16日,江蘇鹽城建湖縣水韻綠城小區南門,小區大門前的壹輛面包車上發現壹具女屍,通過警方的通告可知壹名42歲的男性嫌疑人在潛逃當中!
這名女性還是外地人,42歲的男性名叫龐國民,為山東梁山人。警方接到警情之後第壹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對面包車進行破門處理,瞬間壹股惡臭襲來,真的讓人感到極其惡心。
關鍵現場圍觀的群眾還真的非常多,不知道他們是怎麽想的!像這樣壹些事情還是不要圍觀比較好,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人,真的是久久不能忘懷,又何必給自己添堵呢?
事件本質三伏天,如果在封閉的車廂內發生人命事件,肯定這段時間內就會散發惡臭。然而在這件事情的背後,的確需要引人深思:為何龐國民要做出傷人性命的事情?我們在面對不法侵害時,又該如何的有效保護自己?這起事故的具體原因需要等待相關部門的進壹步通告!要知道傷人性命的事情真的是法律明文禁止,但為何現實生活當中屢禁不絕?最主要的還是法律意識的淡薄,和人的行為與情緒之間有很大的關系。往往沖動之下就能夠做出極端的行為,有時候傷害自己,有時候傷害別人,於人於己,這都是不可取的方式。
如果說僅僅是因為壹些生活瑣事發生的矛盾,這樣做真的是太不值得了!社會生活當中,人與人相處就會出現矛盾,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甚至於說父子之間都經常發生爭吵,更何況是其他人呢?所以解決問題,我們還是需要通過溝通去尋求最有效的方式,暴力解決不了問題,只是逃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