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專利申請中的發明內容和具體實施方法有什麽本質區別?

專利申請中的發明內容和具體實施方法有什麽本質區別?

本質區別在於內容的主體部分不同。

發明的主要部分是總體技術方案,在表述上與權利要求的內容大體壹致。每個權利要求實質上都是壹個完整的技術方案,壹般發明內容部分會重復所有權利要求的方案。發明內容還應包括(壹般寫在技術方案前後)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什麽,技術效果和優點是什麽。

詳細描述部分是實施本發明的具體實例,所有的權利要求,即本發明內容部分的方案,都應該從這些實例中總結出來,因此權利要求1的內容和所有所附權利要求在該部分都應該有相應的實例,這些實例壹般更具體,應該包含更多的操作或結構細節。

擴展數據:

專利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發明創造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專利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第壹個申請人”,這就是“申請在先”的原則。因此,凡是具備專利條件的發明創造,都應該盡早申請專利,以獲得國家的法律保護。

申請專利,必須按照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專利權、說明書摘要和必要的附圖。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外觀設計圖片或者照片、簡要說明等文件。專利申請文件可以由申請人本人書寫,也可以由專利代理人書寫。

參考資料:

申請專利-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