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保障疾病如下:
壹、惡性腫瘤;二、急性心肌梗塞;三、腦中風後遺癥;四、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五、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六、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七、多個肢體缺失;八、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九、良性腦腫瘤;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十壹、腦炎後遺癥或腦膜炎後遺癥;十二、深度昏迷;十三、特定年齡雙耳失聰;十四、特定年齡雙目失明;十五、癱瘓;十六、心臟瓣膜手術;十七、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十八、嚴重腦損傷;十九、嚴重帕金森病;二十、嚴重Ⅲ度燒傷;二十壹、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二十二、嚴重運動神經元病;二十三、語言能力喪失;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二十五、主動脈手術;二十六、嚴重心肌病;二十七、嚴重重癥肌無力;二十八、嚴重多發性硬化癥;二十九、嚴重脊髓灰質炎;三十、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三十壹、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性腎病;三十二、終末期肺病;三十三、嚴重克隆病;三十四、嚴重潰瘍性結腸炎;三十五、持續植物人狀態;三十六、嚴重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三十七、嚴重冠心病;三十八、急性壞死性胰腺炎開腹手術;三十九、經輸血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四十、非阿爾茨海默病所致嚴重癡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