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
編輯張艷
在與吉利的專利侵權糾紛中,威馬汽車打贏了第壹場官司。
2018年6月、2010年6月、2019年8月,吉利以不同的主體起訴威馬。近日,億歐汽車獲悉,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已撤回2018號立案,並於2020年6月獲得四川省高院核準。
2月12日,威馬汽車相關人士向億歐汽車表示,上述消息屬實。同時他表示:“魏瑪在任何時候、任何領域都沒有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威馬始終堅持積極研發,自主開發,註重知識產權保護。”
2020年6月5438+10月65438+2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與威馬眾德汽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向建明侵犯商業秘密糾紛壹審民事裁定書。該裁決指出:
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及被告威馬中德汽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向建明、鐘興元、寇、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於2018 10 12立案。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於2019年2月25日向我院提出撤訴申請。
我們認為,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自願撤訴,不違反法律規定,我們予以準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五條第壹款之規定,裁定如下:準許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撤訴。案件受理費1391800元,695900元減半收取,由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承擔。
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是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壹級制造子公司,主要負責SUV車型吉利遠景SUV(全球鷹GX7)的研發和制造。據悉,吉利認為威馬EX5的部分設計抄襲了吉利長期以來的SUV車型,但威馬堅稱全部是自主研發。
上述已被吉利撤回的訴訟,只是吉利與威馬專利訴訟的壹部分。
2065438+2009年8月30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吉利汽車研究院以侵犯商業秘密為名,再次向國家高院提起訴訟。被告分別是威馬汽車及其四個子公司——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此次索賠金額高達21億元,備受各界關註。
本案糾紛於2017年9月19日在上海高院正式立案。因為案件最後不公開審理,無關人員無法出席,訴狀也沒有公開。因此,外界也很難獲得案件的具體信息。
目前吉利和威馬的專利官司還在博弈中。有專家表示,這場官司最大的難點在於舉證。除非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否則案件審理預計不會在短時間內結束。
編輯: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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