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成勵在看守所裏比較配合辦案機關的工作。付成勵交代,殺程春明的原因有兩點,壹是要報復,二是要“殺壹儆百”。報復的動機並非程春明“搶”了付成勵的女朋友,而是“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間留下了太多的陰影,分手這個事情也和程春明有很大的關系”。付成勵認為。
付成勵的朋友陷入了雙重的悲傷和困惑。逝去的程老師,就算曾經有過錯,也錯不致罪,而付成勵,面對未來司法審判,也許要面臨漫長的牢獄之災,他的青春已經戛然而止。 從主觀惡性來看,是屬於蓄謀殺人,不是偶發事件。付承認,壹直都想動手,買刀的時候就下了決心,只是時間沒有定。案卷披露,付在交代自己的殺人動機時說,“程春明和這個女孩在壹起的時候已經是已婚男人”;“他不配稱為老師,根本不為人師表……”付成勵說要“殺壹儆百”。既然是“壹直都想動手”,“只是時間沒有定”,說明這個人在這段預謀到實行的時間裏,沒有猶豫、沒有動搖,具有非常危險和極端的行為取向。
從行為表現來看。付在公眾場合以殘忍手段殺害老師已經具備了三個從重因素:壹是在教室這樣的文明、嚴肅的公眾場合實施,不僅剝奪了他人的生命,也給在場的學生造成恐慌感和壹生難以抹去的嚴重心理影響,也是對公***秩序和同學們的尊嚴的挑釁 。二是手段殘忍,殺人時出手狠毒,刀刀致命。三是針對的對象是壹位當時穿戴“金色領帶,黃色襯衣,黑色馬夾,金邊眼鏡”的溫文爾雅的大學老師,大多數即使是在犯罪的人,面對此情此景,都可能喚起人性光輝,內心的邪惡都可能會被善良所壓倒。而我們在付成勵的行為表現中看到的是他視人命為草芥的殘暴。
從犯罪後的表現來看。據律師介紹,付成勵對自己殺害程春明的事實始終供認不諱,“似乎在表現出壹種敢作敢當的英雄主義”, 聲稱是在“殺壹儆百”。不僅沒有半點悔改之心,而且其言論還在暗示類似的人也該殺。 付成勵的極端行為最終給兩個家庭帶來了滅頂之災。付成勵的是家中的獨子,父母系普通工人,二老本打算等付成勵畢業後好好享享輕福,但如今等待付成勵的將是法律的嚴審。而對於逝者程春明的家人來說,程春明就是家中的“天”。案發時,程春明的夫人已懷有5個月的身孕,得知丈夫出了意外後,程夫人曾幾度昏厥。2008年12月5日,付成勵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正式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