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2015年以來,阿裏巴巴集團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對平臺內商家提出“二選壹”要求,禁止平臺內商家在其他競爭平臺開店或參與促銷活動,並采取各種獎懲措施,借助市場力量、平臺規則、數據、算法等手段保證“二選壹”要求的實施,以維持和增強自身的市場勢力,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稱,阿裏巴巴集團“買二送壹”行為排除、限制了我國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的競爭,妨礙了商品服務和資源要素的自由流通,影響了平臺經濟的創新發展,侵害了平臺內商家的合法權益,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在商業領域,“二選壹”遠不止這些。前不久,雷漫剛剛解讀了“外賣”和“壹審判決”。此前也詳細介紹了商業領域的“二取壹”現象。現在貼壹篇老文章:
“二合壹”風雲
幾年來,“二選壹”已經遠遠不僅僅是電子商務的業務線,而是延伸到了電子商務上下遊和產業鏈的幾乎所有領域。在其他領域,替代也時有發生,比如外賣,這裏面包括商家、物流、用戶等等。
中國互聯網行業最早的“二選壹”是360和騰訊的“3Q”大戰,發生在2010年。那壹年,騰訊給了它的654380億用戶兩個選擇:
要麽是360軟件加載後QQ會停止運行,要麽是360軟件卸載後QQ才能登錄。
這是中國互聯網史上的首例。幾年後,“二選壹”開始在中國經濟市場上被大規模濫用。
01
“二選壹”濫用最嚴重的是在電商領域,商家被迫排隊。
2013年,JD.COM發起家電行業價格戰,要求商家選邊站。當時主營電器的蘇寧指責JD.COM沒有“強行鎖定商家後臺,強行拉商家參與促銷”,並稱這是霸權行為——
“30年來聞所未聞。”
現在運氣越差,下次越好。兩年後的6月5438+01,JD.COM向國家工商總局舉報阿裏巴巴,指責阿裏巴巴向商家提問:
如果參加淘寶天貓商城“雙十壹”主會場,不能參加其他平臺的會場活動;對於已經和其他平臺達成合作意向的,直接退出,否則會在流量方面進行制裁或處罰。
2065438+2007年7月,JD.COM和唯品會發表聯合聲明,指責天貓強迫商家選邊站。然後後天,貓發聲明嘲諷對手“碰瓷競爭”,在遇到競爭時用“二選壹”誤導大眾。順便還嘲諷了對手“鎖定商家背景,推出商品價格,強行促銷”和“以平臺的名義做假平臺”。
2019年“二選壹”繼續上演,因為天貓要求格蘭仕“二選壹”,格蘭仕將天貓告上法庭。
電商有好幾年“二選壹”的歷史了。其中,最有趣的是平臺之間的互撕。比如曾經給電器商家壹個選擇的JD.COM,轉身被天貓給了壹個選擇。當JD.COM指責天貓不正當競爭時,天貓告訴對手“二選壹”是正常的市場行為。
不知道正常不正常。反正商家和消費者都被弄得不正常了。
02
2017,“二選壹”蔓延到物流領域。今年6月,順豐宣布對菜鳥關閉數據接口,遭到菜鳥指責。隨後,順豐表示,是菜鳥率先出擊,封殺了蜂巢盒子,為的是讓順豐從使用騰訊雲切換到阿裏雲。
2018,備選延伸至“電子面單”或快遞物流領域。當年6月,JD.COM拒絕交付菜鳥電子面單。要求商家使用JD.COM無界電子面單或入駐JD.COM開放平臺的快遞公司電子面單。商家不按規範使用電子面單,可能會影響演出效率。
當時的電子面授營,
電子面單之爭,其實就是“物流數據”之爭。平臺方得到這些數據後,建立賣家雲和物流雲服務體系。
今年5438年6月+10月,美國政府公布了壹份長達450頁的反壟斷調查結果報告,指責“亞馬遜在美國網絡零售市場具有顯著且持久的市場支配地位,對市場上的第三方賣家形成了壟斷。”
美國政府指責亞馬遜壟斷的表現之壹是,亞馬遜還利用平臺優勢在物流和雲服務方面設置了巨大壁壘,阻止其雲服務競爭對手和聯邦、UPS等物流競爭對手進入第三方賣方市場。
這就像壹面鏡子,清晰地照出了國內物流“二選壹”問題的癥結所在。
03
2018,“二選壹”被“移動支付”包裹,數萬億網民卷入其中。
今年3月,沃爾瑪下線支付寶支付功能,僅支持微信支付等刷卡支付。當時沃爾瑪是騰訊公開合作的零售集團。隨後,有消息稱,JD.COM和騰訊在BBK的股份被禁止在其商店使用支付寶。隨後,作為反擊,阿裏旗下的盒馬鮮生宣布只能使用支付寶支付。
那時候正是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火熱的時候。
相比騰訊,阿裏巴巴的社交是短板,騰訊的電商是短板。在支付市場,2018年支付寶占53.78%的市場份額,微信支付占38.87%的市場份額。當時國內流量份額見頂,兩家只能搶存量市場。線下購物是他們當時爭取的場景。
線下支付不僅是用戶之爭,也是零售數據之爭。線下零售企業最大的顧慮是支付機構從支付接口獲取線下零售企業的用戶數據資源。
不管是什麽原因,億萬網民在這場巨頭爭鬥中只能“二選壹”,犧牲的是用戶的移動支付體驗。
後來有的店拒絕現金支付,比選壹家差多了。
非此即彼,是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商家、平臺、買家是互利的,但在平臺與平臺的市場爭奪戰中,商家或買家被迫抱住壹方,排擠另壹方,成為市場競爭中的打手或棋子。
我們最擅長做棋子。
04
在外賣領域,商家抱怨美團“二選壹”充斥網絡。
去年3月,四川通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負責美團外賣當地推廣的飛達公司處以25萬元罰款。
同月,山西長治商家爆料稱,美團外賣要求商家關閉其他外賣平臺店鋪,但商家並未按美團要求關閉,配送區域居然設置在水庫。
2018年,據媒體報道,滴滴外賣開始在無錫運營,入駐滴滴外賣的當地商戶收到了美團的警告。如果他們繼續做滴滴外賣,將被停止服務端口。
看這個“另類”,在美國政府對亞馬遜的反壟斷報告中,還是能看到自己的身影。
在美國的反壟斷報告中,反壟斷委員會評論稱,亞馬遜正在用巨大的力量擠壓在平臺上銷售的第三方商人:
“對於許多賣家來說,亞馬遜是壹個準國家,賣家更擔心亞馬遜‘法庭’的處理,而不是在實際法庭上公開審理這些關閉的商店。這種情況在美國這樣的主權國家是非常不可想象的。”
在企業內部,商家的“審判”是典型的“裁判員”和“運動員”,更多的時候,就像是穿著裁判馬甲的運動員。
05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平臺”是企業創新和技術研發的產物。企業擁有知識產權,利用其平臺、流量、技術等整個生態的獨特資源進行“專屬產權”,是對早期創新和技術投入的壹種知識產權保護和自我激勵。
但是,保護產權是有上限和邊界的。經濟學家周其仁在他的《競爭、壟斷與管制——反壟斷政策》背景報告中說,政府保護產權的原則是保護產權所有者選擇自己資源的專有權,但前提是這種專有權不妨礙他人行使其產權。
我們回過頭來看看電商的“二選壹”競爭。平臺要求賣家拒絕另壹個平臺促進銷售,占領市場,不僅侵犯了賣家的財產權或交易權,也侵犯了買家的財產權或交易權。
市場上的“二選壹”行為,充滿了威脅和利誘,要麽以充足的資源、流量支持、減免傭金來引誘商家,要麽以排名壓制、流量限制來威脅商家。
對於商家來說,在多個平臺銷售商品當然是雙贏。“引誘”阻止商家在其他平臺銷售商品,往往是壹種“合同協議”。但“欺負”更多的是流氓行為,這種“專有權”阻止了商家行使交易權。
“壟斷”是個大帽子,雷人不敢輕易誤用。周其仁教授說,“壟斷”可以簡單地說,在壹個產品市場上只有壹個買方或賣方。所以,
二選壹很可怕,沒有選擇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