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的事實理由,壹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填寫;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本人簽字提交授權委托書,註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的;
應提供執業律師證書復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為公民的,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免費代理協議及代理人與委托人關系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信息;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表)、用工登記表、押金收據;
以及處分證明和辭退、開除、除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或證明。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原件經審核後退回;
6.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壹式兩份。
擴展數據: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就下列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
1,勞動關系確認產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退市、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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