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電子商務法中個人零星小額交易的限額是多少?

電子商務法中個人零星小額交易的限額是多少?

《財政部關於修改〈財政部令〉的決定》(財政部令第65號)規定,增值稅起征點的範圍如下:

1,銷售商品,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2、銷售應稅服務,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3.按時間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增值稅起征點範圍如下:

1,按時納稅,月銷售額為5000-20000元(含),

2.按時間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為300-500元(含)。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電子商務法中有四種免於登記的情況,其壹是零星小額交易活動,電子商務法中對零星小額交易沒有硬性規定。如果賣家不確定自己的店鋪是不是零星的,就等詳情和通知吧。

如果賣家明確店鋪需要註冊經營實體,可以獲取淘寶店鋪實體註冊升級操作指南。同時,平臺還啟動了淘寶店鋪經營主體協議變更流程,以保證店鋪經營者與註冊主體的壹致性,但目前只對部分行業的賣家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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