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壹方當事人存在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違章行為的壹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2、各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有責任的,按各方的過錯程度劃分責任;
3、屬於交通意外的,各方都不承擔責任。
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什麽
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