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老人去世第壹年農歷十月壹不回去沒有忌諱。
寒衣節禁忌事項
凡屬送給死者的衣物、冥鈔諸物,都必須燒焚,只有燒的幹幹凈凈,這些陽世的紙張,才能轉化為陰曹地府的綢緞布匹、房舍衣衾及金銀銅錢。只要有壹點沒有燒盡,就前功盡棄、亡人不能使用。所以十月壹日燒寒衣,要特別認真細致。這種行動雖然看來好笑,卻也反映了生者對亡人的哀思與崇敬,屬於壹種精神上的寄托。
送寒衣時,還講究在十字路口焚燒壹些五色紙,象征布帛類。用意是救濟那些無人祭祖的絕戶孤魂,以免給親人送去的過冬用物被他們搶去。
焚燒寒衣,有的地方在亡者墳前進行,講究在太陽出山前上墳。有的地方習慣在門前焚燒祭物。雁北許多地方及晉中的平遙等縣,傍晚婦女要在門外放聲大哭。臨縣舊日傳有壹詩:“粘紙成衣費剪裁,淩晨燒去化灰埃。禦寒泉臺果否用?但聞悲聲順耳來!”既描述了送寒衣的情景,又對其傳說效應提出了質疑。兒女們守孝,穿三年孝服。孝滿之年的十月初壹日換穿常服。
擴展資料:
農歷十月初壹特別註重祭奠先亡之人,謂之送寒衣。與春季的清明節,秋季的中元節,並稱為壹年之中的三大“鬼節”。為免先人們在陰曹地府挨冷受凍,這壹天,人們要焚燒五色紙,為其送去禦寒的衣物,並連帶著給孤魂野鬼送溫暖。 十月壹,燒寒衣,寄托著今人對故人的懷念,承載著生者對逝者的悲憫。同時,這壹天也標誌著嚴冬的到來,所以也是父母愛人等為所關心的人送禦寒衣物的日子。
寒衣節為每年農歷十月初壹,是我國北方百姓祭掃祖先送寒衣的節日,相傳起源於周代,實際形成不早於宋代。寒衣節流行於我國北方地區,不少北方人會在這壹天祭掃燒獻,紀念仙逝親人,謂之送寒衣。我國北方地區民眾將寒衣節與每年春季的清明節、七月十五的中元節合稱為中國的三大“鬼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