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收益歸夫妻雙方所有。妳有財產嗎?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知識產權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除外。上述知識產權收入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可以明確取得的財產性收入。因此,在夫妻之間沒有書面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況下,離婚時,可以要求壹方對著作權的經濟收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補充知識:
夫妻財產範圍壹致。
《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看了邊肖帶來的內容,相信妳已經知道,夫妻壹方因著作權取得的收益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壹般情況下,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收入屬於同壹財產,但夫妻之間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如果夫妻離婚,那麽收入要求可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