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法律職責
◆堅決依法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等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嚴重刑事犯罪,依法打擊集資詐騙、非法傳銷等利益相關者犯罪,積極參與重點治安領域和重點治安問題專項整治。* * *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39942人,其中職務犯罪嫌疑人800人;起訴44433人,其中職務犯罪被告人1284人(大案804人,處級10人)。及時批捕起訴了湘西涉槍涉毒案件、黃花機場高速大巴縱火案、長沙“7·30”爆炸案、“8·10”電信詐騙案等壹批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刑事案件。
◆對輕微犯罪實行依法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不必要逮捕的3634人(其中職務犯罪嫌疑人68人)決定不批準逮捕,對情節輕微的4154人決定不起訴。運用刑事和解辦理輕微刑事案件1820件2249人。安化縣桃溪鎮村民李素明家失火,燒毀他人承包的林地4.93公頃。公訴人現場審查認定,被告人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願意盡力賠償並承擔毀壞林地造林責任。縣檢察院配合當地基層組織,引導雙方達成和解,依法決定不起訴。既促進了林地的恢復,又化解了各方的緊張關系,得到了當地民眾的廣泛認可。
◆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貫徹落實省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腐敗工作部署,堅持省市檢察院帶頭辦案,堅持查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職務犯罪,堅持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 * *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1,812人,其中貪汙賄賂犯罪1,256人,瀆職犯罪556人,重大案件91,654人。加大查辦危害新農村建設、破壞環境和能源資源、直接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職務犯罪。如縣新農合管理辦公室會計楊曉瓊等2人貪汙新農合基金267萬余元,經桑植縣檢察院偵查,楊曉瓊被判處無期徒刑。把查辦司法腐敗案件作為查辦工作的重點,立案查辦職務犯罪司法人員118人,已起訴106人,法院判刑103人。
深化偵防壹體化機制,更加註重結合辦案預防職務犯罪。開展了696次預防調查、1041次犯罪分析和1750次警示教育,完成了1361次案件預防、重點預防和防範建議。註重對惠農政策實施過程中職務犯罪的研究,對傾向性問題向黨委政府報告,引起了有關地區和部門領導的重視。
◆依法開展刑事訴訟監督。對不構成犯罪的1.330人決定不批準逮捕,對依法不予追究的1.84人和證據不足的31.8人決定不起訴。監督偵查機關應立案而不立案345件,應立案而不立案604件。對應當逮捕並移送起訴的案件,逮捕1632人,起訴11165438人。在174件被認定有錯誤的刑事判決和裁定中,法院已對55件84人減刑,並將55件發回重審。
◆依法進行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受理對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的上訴2054件,審結1.400件,抗訴299件,提出再審1.25件。法院改變了判決,發回重審,並通過調解解決了206起案件。提出312執行等環節檢察建議。
◆依法開展刑罰執行監督活動。發現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852人,已督促糾正1837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壹部署,開展了清理監獄事故隱患、推進安全監管、檢查看守所安全監管、清理糾正長時間羈押案件等專項活動,對發現的違法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實施三項任務
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社會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是黨中央對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把三大重點任務的要求落實到檢察執法的各個具體環節,是全年檢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們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的方向。為此,我們做了以下努力。
◆完善執法指導和評價機制。“兩會”後,我們吸收了NPC代表、CPPCC委員的建議和意見,圍繞落實三項重點工作,制定了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的24條指導意見,為全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以三大重點任務價值為導向,完善執法質量評價辦法,把化解執法案件矛盾、規範執法預防矛盾、解決涉檢訴求消除矛盾作為執法評價的硬指標。根據基層醫院的客觀差異,進行分類考核,防止盲目攀比造成執法躁動。開展優秀案例評選,在評選過程中培養正確的政績觀。總結推廣寧鄉縣檢察院“雙偵雙建”等十項典型經驗,形成示範效應。
◆完善法律監督的方式方法。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抓手,加強法律監督。通過專項工作,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和訴訟監督力度,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關切。加強對社會治安和反腐敗形勢的分析研判,對新出現的、帶有傾向性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把決策建立在對形勢的準確把握上。把改進監督方法作為提高法律監督效果的重點。註重法律監督與相關執法司法工作的銜接,打造* * *知識,把監督與支持維護結合起來,形成工作合力。註重發揮檢察建議的作用,對執法案件中發現的工作缺陷、隱患、管理漏洞等原因進行分析,提出對策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啟動內部糾錯機制,消除隱患,加強管理。對復雜敏感案件,加強向黨委和人大報告,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穩妥處理。在執法辦案過程中,註重化解案內外矛盾,著力解決“案結不了”問題以最大限度化解消極因素為重點,當事人通過刑事和解、訴調對接、說理不捕、答疑不訴、幫助被害人等方式消除疑慮、化解宿怨。
◆加強內部監督管理。深化檢察改革,完善工作機制。提高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權、職務犯罪嫌疑人訊問同步錄音錄像等改革項目,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執行不力。對問題多發的涉案款物查封、凍結、追繳等執法環節,制定操作規程,加強內部控制和檢察監督。完善機關科學管理和考核,將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任務分解到各職能部門,明確幹警崗位職責;建立部門工作月度考評制度,做到每個工作日壹目了然,每月壹次;建立警察執法檔案,將個人執法狀況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依托專門的檢察網絡,實行網上辦案和動態管理。加強調研指導,省檢察院班子成員專題下基層調研,與壹線同誌壹起探索提高執法水平的方式方法,幫助下級院研究解決問題;省檢察院職能部門跟蹤指導市縣醫院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661件。
◆加強執法技能培訓。堅持把警官教育培訓作為最重要的基礎工作。省檢察院15年舉辦各類培訓班3047人次,培訓接近全員的三分之壹。組織498名不具備檢察官資格的檢察官參加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及格率為45.38%。廣泛開展在職培訓和業務競賽活動,註重培養專家型人才和業務標兵。我省有2人被評為全國檢察業務能手,4人被評為全國優秀檢察官和業務能手。開展了全省首屆檢察專家評選活動,5名檢察官獲評全省檢察專家。依托“壹體化”辦案機制,對下級醫院的辦案人員進行實戰“指導”。加強檢察理論研討,完成本省理論研究課題40余項,承擔國家、省重點課題9項,在核心、知名期刊發表研究成果135篇。
◆加強執法作風建設。開展“恪守檢察職業道德,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反特權思想,反霸道作風”創先爭優三項活動,舉辦自己的反腐倡廉教育展,著力解決執法中的突出問題,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開展“百萬案評查”活動,* * *評查案件2333件,其中省檢察院審查案件20件,下級法院評查案件200件,對案件中存在的缺陷和問題逐壹進行面對面點評,糾正評查中的錯誤。涉及檢查的投訴案件427件得到解決,投訴案件401件。清理了142宗累積案件,解決了130宗利息投訴。立案審查刑事申訴案件200件,變更原判決39件。刑事賠償案件結案43件,賠償37件,賠付70.38萬元。加大對突出問題的查處和督辦力度。省檢察院直檢33件,發現並糾正違法問題15件,依法返還當事人財物31.5萬元。查處違法違紀檢察官18人。
強化監督意識
自覺接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今年以來,我院在“兩會”後舉辦“兩會”精神學習班,加強憲法意識和根本政治制度意識教育,促進依法履職意識的牢固樹立。在“兩會”精神學習課上,要全面學習“兩會”文件,吸收NPC代表委員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把改進的責任明確到各職能部門。依托人大監督支持推動檢察工作,遵循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審議意見,落實整改措施;積極配合NPC內務司法委員會開展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向省人大常委會作了關於訴訟監督的專題報告,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出了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的決議。重視人大代表的意見,加強與人大代表的經常性聯系,在門戶網站上設立咨詢代表意見的專欄,省級檢察院領導到基層調研時要看望代表。邀請部分全國和省級人大代表視察反瀆職侵權工作。辦理省人大交辦和轉辦案件3件,辦理NPC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5件。
◆加大司法民主推進力度。自覺接受CPPCC的民主監督,認真聽取CPPCC委員的建議、批評和意見,邀請部分來自全國和各省的CPPCC委員視察反瀆職侵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1件CPPCC提案,並及時報告辦理情況。堅持定期向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通報情況。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完善選任方式,落實監督權,* * *啟動人民監督員程序,監督職務犯罪案件336件。將人民監督員的監督範圍擴大到刑事和解、社會敏感案件、處理與檢察相關的信訪等。聽取特約檢察官、專家咨詢委員會對檢察決策事項的意見,邀請其列席檢察委員會討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
◆探索深化檢察公開、接受公眾監督的新途徑。從執法信息查詢、門戶網站建設、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強檢察宣傳四個方面深化檢務公開;在邵陽市檢察院、湘潭市嶽塘區檢察院、長沙縣檢察院等單位,試點探索了執法地位和執法過程公開的途徑,取得了壹些值得推廣的經驗。開通熱線電話12309,在門戶網站設立檢察長信箱和舉報投訴專欄,接受群眾舉報投訴,聽取建議、批評和意見。建立涉檢輿情處置響應機制,重視網上輿情,省檢察院* * *領導批示處置涉檢輿情152件,使壹些問題在萌芽階段得到查處和糾正。運用民意測驗機制評價檢察工作,把公眾評價作為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的重要依據。各位代表,2011是中國* * *產黨成立90周年,也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我省“四化兩型”建設正處於重要的戰略機遇期。如何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穩定的治安環境和公平公正的法制環境,是檢察工作面臨的現實課題和新考驗。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檢察長會議、全省經濟工作會議和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按照這次代表大會的決議,進壹步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為“四化兩型”、“法治湖南”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為全省“十二五”規劃開好局、起好步。
◆著力深化三項重點工作,強化法律監督。認真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的決議,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法律監督的首要任務,深化檢察執法各方面三項重點工作。牢牢把握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切身利益的刑事問題,加大對黑惡勢力、涉槍涉爆、“兩搶壹盜”、拐賣婦女兒童、非法集資、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特別是食品藥品、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大對破壞市場秩序、危害市場主體平等競爭的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大對侵害農民權益、危害農業發展、影響農村穩定犯罪的打擊力度。緊緊抓住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腐敗犯罪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嚴肅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基層政權組織和關鍵崗位的職務犯罪;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特別是生態修復工程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的職務犯罪;重大事故、群體性事件中涉及的職務犯罪,地方換屆選舉中破壞選舉、買官賣官等犯罪;堅持懲防並舉,繼續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深化工程建設、國土資源等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牢牢把握深化檢察環節三項重點工作的抓手和結合點,建立健全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工作機制,不斷完善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和刑事和解機制,建立健全檢調對接工作機制,提高運用法律政策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水平;建立健全人民群眾訴求表達機制,特別是密切關註民生特別是弱勢群體訴求,高度重視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平等保護,建立健全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機制,對執法辦案中發現的管理問題提出檢察建議,配合有關方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抓住影響司法公正的突出問題,強化訴訟監督和內部制約,加大監督力度,特別是加強對民事審判、行政訴訟活動和監督場所執法的監督,改進監督方式,註重監督實效,切實糾正執法不作為、執法亂作為、執法不規範、執法不公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查處司法腐敗案件,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以實施檢察改革為動力,切實完善工作機制。檢察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經中央批準,全面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林業檢察、鐵路檢察系統回歸司法體制。最高人民檢察院牽頭或協辦的改革項目已出臺48個文件。落實檢察改革的要求,是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的重要途徑。對已經出臺的檢察改革項目,強化責任,加強調研指導和督促檢查,加大推進落實力度。進壹步建立健全執法指導評估、強化訴訟監督、防範執法風險、查辦預防職務犯罪、處理涉檢信訪、處理涉檢輿情、基層檢察保障、隊伍教育管理等壹系列工作機制,破除影響三項重點工作深化的體制性障礙。
為加強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公正廉潔執法水平。深入開展創先爭優和“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創建學習型檢察院”活動,加強檢察機關黨的建設特別是領導班子和基層黨組織建設,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檢察機關全面貫徹落實。認真開展以“弘揚傳統、堅定信仰、執法為民”為主題的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執法辦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的意見》,以領導幹部為重點,以執法監督為核心,以制度建設為關鍵,強化對檢察權運行的內部監督和制約。加強執法基本功訓練,特別是新時期群眾工作方法的專項訓練。大力培養“類案”專家和專業專家,努力提高公開透明、信息化條件下的執法能力和水平。
◆堅持檢察工作的以人為本,切實增強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強化憲法意識,深入貫徹監督法,認真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及時報告決議執行情況;加強與NPC代表的聯系,認真聽取他們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依法辦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交辦的事項。自覺接受CPPCC的民主監督。深化人民監督員、專家咨詢委員會、特約檢察官制度。深化執法過程公開。牢固樹立群眾觀念,結合檢察職能,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把滿足群眾司法需求作為第壹需要;依法保障民生利益,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首選;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把群眾批評作為改進工作的基本依據;提高群眾工作能力,把服務群眾、化解矛盾作為必備的執法技能。
◆切實提高省檢察院的領導、指導和示範水平,引領全省檢察機關依法履職。進壹步完善省檢察院黨組和檢察委員會決策機制,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努力踐行正確的政績觀、執法觀、權力觀。進壹步加強機關科學管理,切實改進機關作風。協助黨委加強對下級檢察院領導班子的管理和監督。重視基層基礎工作,加大支持引導力度,進壹步完善指導評估機制,發揮基層檢察院在深化三項重點工作中的基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