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韓國海警扣押中國漁船事件是怎麽回事?
2010年9月19日,韓國濟州海洋警察廳當日表示,對於在韓國專屬經濟海域(EEZ)進行捕撈活動的中國籍拖撈船遼章漁25068號(41噸級)漁船,進行了“拘捕”。韓國有關方面在接受環球網采訪時稱,“船長必須交罰金才能回國”。 目錄 經過 交涉 相關資料 歷史事件 編輯本段經過 資料圖 報道稱,根據濟州海洋警察廳介紹,該中國漁船涉嫌於18日上午7點許在濟州市翰京面西南方92公裏海域進行捕魚作業。另外,該漁船還使用了小於50毫米網目的漁網。韓國警方計劃將該船“押往”濟州港,對船長周某(44歲,中國遼寧省)進行“調查”,並“追究刑事責任”。 [1] 編輯本段交涉 環球網記者就此事件聯系了韓國濟州海洋警察廳相關負責人。韓方負責人稱:“目前船長已被移送至濟州地方檢察部門。檢察部門將根據事件情況研究處罰決定。根據韓國相關法律,中國漁船船長或被處以贖金刑,贖金金額約為1500萬韓元(約合8.7萬元人民幣)。交過贖金之後即可返回中國。”該負責人還稱:“如果漁船船長暫時無法湊齊贖金,可能會被拘留,直到贖金交納為止。” [1] 編輯本段相關資料 韓國農林水產食品部19日表示,韓中兩國代表最近在濟州舉行第10次韓中漁業***同委員會會議,就在對方經濟海域(EEZ)的捕魚量達成了協議。根據協議,韓國在中國經濟海域(EEZ)可派遣1600艘漁船,可捕魚量為6.4萬噸。中國可向韓國經濟海域派遣1700艘漁船,可捕魚量為6.5萬噸。 該部介紹說:“在新的壹年(2011年)裏,中國將減少30艘水底拖網船和20艘刺網捕魚船,對於保護漁業資源和預防紛爭將會起到壹定的效果。”“另外,韓方敦促中方實施漁具實名制,並獲得中國方面肯定考慮從2012年開始實施的承諾。” [1] 編輯本段歷史事件 據韓國聯合通訊社報道,韓國仁川海洋警察署2005年5月25日宣布,其在對涉嫌“侵犯”韓國領海並進行“非法”捕撈的兩艘中國漁船及漁民進行執法時,遭到中國漁民持械反抗,經過長達20多分鐘後才將其“制服”。目前韓國海警正在對中國漁民進行調查。 據報道,40噸級中國單船底拖網漁船“遼東漁號”等兩艘漁船,在韓國近海海域進行捕撈時,由仁川海洋警察署特警隊截獲。 仁川海洋警察署稱,進行“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在發現韓國海警後,切斷正在使用的拖網而向北方逃竄,海警特警隊發射三發閃光彈予以警告後開始追擊。 據報道,韓國特警隊員準備將中國漁船拖回仁川海警碼頭進行調查時,中國船員反抗,拒絕接受調查。於是,韓國特警隊員就使用電子沖擊彈和鎮暴警棍,經過20多分鐘的“格鬥”,才“制服”中國漁民。 報道稱,這兩艘中國漁船上***有12名船員,海警當場扣押40箱非法捕撈的比目魚和各種雜魚。 韓警次日再次強行執法遭到中國漁民強烈抵抗 另據報道,繼5月23日發生中國漁民與韓國海警發生“沖突”事件後,5月24日再次發生“沖突”事件。韓國海警在對中國船員強行執法時,中國船員迫於無奈采取了反抗措施。 仁川海洋警察署5月26日介紹,5月24日淩晨1時30分許,海警501號警備艇(500噸級)在巡邏過程中,發現三艘中國漁船已進入韓國海域,隨即展開攔截行動。 報道稱,12名警官和警員分乘兩艘輕型摩托艇駛近兩艘中國漁船,每船各上去6人,並成功截停了其中壹艘。但另壹艘船上的18名中國漁民手持鐵棍,對海警進行激烈反抗。 報道稱,在“沖突”過程中,4名海警被打傷,出現骨折等傷情,被緊急送往陸地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