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是英文QUALITY CONTROL的縮寫,中文“質量控制”。按產品在過程的控制特點、次序,產品質量控制可劃分為四個階段:進料控制(Incoming Quality Control縮寫為IQC)、過程質量控制(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縮寫為IPQC)、最終檢查驗證(Final Quality Control縮寫為FQC)和出貨質量控制(Outgoing Quality Control縮寫為OQC)。組織為滿足質量要求會設置質量管理及質量控制的部門(Quality Control Department),安排從事質量控制職能的質量控制人員(Quality Control Personnel)、通常質量控制職能由質量檢驗員(Quality Checker簡稱QC)和質量工程師(Quality Engineer簡稱QE)分擔。
IQC:目前IQC的側重點在來料質量檢驗上,來料質量控制的功能較弱。IQC的工作方向是從被動檢驗轉變到主動控制,將質量控制前移,把質量問題發現在最前端,減少質量成本,達到有效控制,並協助供應商提高內部質量控制水平。
IPQC:也叫制造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或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由於IPQC采用的檢驗方式是在生產過程中的各工序之間巡回檢查,所以又稱為巡檢。
FQC:FQC 是在產品完成所有制程或工序後,對於產品「本身」的品質狀況,包括:外觀檢驗(顏色、光澤、粗糙度、毛邊、是否有刮傷)、尺寸/ 孔徑的量測、性能測試(材料的物理/化學特性、電氣特性、機械特性、操作控制),進行全面且最後壹次的檢驗與測試,目的在確保產品符合出貨規格要求,甚至符合客戶使用上的要求。
OQC:成品出廠檢驗, 成品出廠前必須進行出廠檢驗,才能達到產品出廠零缺陷客戶滿意零投訴的目標。
檢驗項目包括: 成品包裝檢驗:包裝是否牢固,是否符合運輸要求等。 成品標識檢驗:如商標批號是否正確。 成品外觀檢驗:外觀是否被損、開裂、劃傷等。 成品功能性能檢驗。 批量合格則放行,不合格應及時返工或返修,直至檢驗合格。
QE:品質工程師。主要負責從樣品到量產整個生產過程的產品質量控制,尋求通過測試、控制及改進流程以提升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