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濱州市應急管理局

濱州市應急管理局

濱州市應急管理局是濱州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壹個行政機構,主要負責統籌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壹、濱州市應急管理局的職能

1.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2.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3.牽頭建立全市統壹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享機制,依法統壹發布災情。

4.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誌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二、濱州市應急管理局的工作重點

1.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2.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提高應急響應速度和處置能力,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地進行救援和處置。

3.加強防災減災工作,提高全市防災減災能力,減輕自然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

4.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自救能力。

綜上所述:

濱州市應急管理局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加強防災減災工作以及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等多方面的努力,不斷提升全市的應急管理水平,為全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十七條規定:

國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國務院制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制定國家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和國務院相關應急預案,制定國家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程序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九條規定: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