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1、自然因素:自然因素如水災、旱災、地震、臺風、山崩、海嘯等。由自然因素引起的生態平衡破壞稱為第壹環境問題。由人為因素引起的生態平衡破壞稱為第二環境問題。
2、人為因素:使環境因素發生改變。如盲目開荒、濫砍森林、水面過圍、草原超載等,都會使環境質量惡化,產生近期或遠期效應,使生態平衡失調;使生物種類發生改變。在生態系統中,盲目增加壹個物種,有可能使生態平衡遭受破壞;對生物信息系統的破壞。生物與生物之間彼此靠信息聯系才能保持其集群性和正常的繁衍。人為地向環境中施放某種物質,幹擾或破壞了生物間的信息聯系,有可能使生態平衡失調或遭到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