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4、護理費壹般每天約100元左右。
護工的薪酬構成:
1、基本工資:通常是護工服務的起點,根據地區、經驗和服務內容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2、加班費:如果護工需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提供服務,可能會有額外的加班費用;
3、節假日工資: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時,護工可能會獲得更高的工資;
4、夜間津貼:如果護工需要在夜間提供服務,可能會有特別的夜間津貼;
5、特殊服務費:對於需要特別護理技能或額外勞動強度的服務,可能會有額外的特殊服務費;
6、交通補貼:如果護工需要長距離通勤,可能會有交通補貼;
7、住宿和夥食:如果護工提供全天候服務,雇主可能需要提供住宿和夥食或相應的補貼。
綜上所述,住家照顧老人的護工費用根據被護理者的自理能力不同而有所差異,完全不能自理者的費用為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為40%,部分不能自理者為30%,而護理費用通常每天大約在100元左右。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壹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壹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