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十條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壹)企業出資人中,註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於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於註冊資本總額的60%;(二)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並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0年以上;(三)專職專業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於8人;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員不少於6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四)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五)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六)企業註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50萬元;(七)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築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九)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十)暫定期內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十壹)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