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核辦法
(壹)時間:2014 年9月25- 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地點:報考主管代碼01-02崗位的,到晉江市委組織部黨群機關幹部管理科(晉江市委大樓5樓<晉江市實驗幼兒園對面>)進行資格復核;報考其它崗位的,到晉江市公務員局(晉江市委黨校行政西樓三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復核。
(三)所需材料(含原件及復印件)
1、所有人員均需提供本人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就業報到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可免提供就業報到證)。
2、報考有學位要求的招聘崗位的人員,需提供學位證書(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3、報考專門崗位的晉江市在職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工會工作者需提供簽訂過的所有聘用合同書。
4、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或證件。
5、已正式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6、留學回國人員或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7、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註意事項
(壹)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核確認的結果為準。未通過資格復核的,將按規定進行遞補。
(二)資格復核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規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核,逾期未能參加資格復核者視為自動放棄,並按規定進行遞補。
(三)因個人原因未能親自辦理資格復核的人員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辦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可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xlcx/)下載打印。
(五)咨詢電話:中***晉江市委組織部0595-85665656
晉江市公務員局0595-85677278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