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責:
1、制定和實施國家安全戰略;
2、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3、制定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
4、研究解決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國安委既然是國家層面的國家安全和危機處理常設機構,外交部、公安部、安全、總參、對外經貿等職級部委首長將是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國家安全委員會遵循集中統壹、科學謀劃、統分結合、協調行動、精幹高效的原則,聚焦重點,抓綱帶目,緊緊圍繞國家安全工作的統壹部署狠抓落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依照憲法規定,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行使憲法規定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憲法規定,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行使憲法規定的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