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司考報考條件沒有變化。
根據《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九條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關於司法考試的其他規定。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三條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壹次,分為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兩部分,綜合考查應試人員從事法律職業應當具有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和職業倫理。應試人員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的方可參加主觀題考試,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本年度和下壹個考試年度內有效。
第十五條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評卷,統壹確定合格分數線,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公布。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