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的收入的住房困難的家庭所提供的限定的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為經濟的適用房、廉租房、公***租賃房、定向安置房、兩限商品房、安居商品房。
1、廉租住房保障是指政府按照規定的條件通過實物配租、租賃補貼等方式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住房保障制度。
2、公***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租金標準,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對象供應的保障性住房。
3、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4、限價商品房是指在公開出讓的商品房建設用地上建設的、限定銷售價格、套型面積和銷售對象,具有保障性質的普通商品房。
保障房5年後可以買賣嗎
1、保障房5年後可以買賣。就目前來看,具有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壹般不可用來交易。但是當購買保障性商品房滿五年,在取得房產證的五年後方可上市進行交易,因此是有這樣壹個時間期限的。
2、保障房5年後,按原購房價格與屆時相應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的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市住宅辦可以優先回購。
法律依據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試行)
》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障性住房,是為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簡稱城鎮)符合條件的住房保障對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質的廉租住房、公***租賃住房。
廉租住房和公***租賃住房按照建設項目審批程序,分別履行立項等相關手續,實行統籌建設,統壹分配和管理,並對低收入群體優先配租。
保障性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租賃、捐贈等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第三條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應當適應產城壹體的城鎮化發展需要,與經濟發展和公***服務相統籌,與產業功能、城市功能和生態功能相協調,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管辦分開、市場運作,保障基本、動態管理,租補分離、並軌運行,公開公正、嚴格監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