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11條的規定,宣傳銷售文本中的宣傳材料,指商業銀行為宣傳推介理財產品向客戶分發或者公布,使客戶可以獲得的書面、電子或其他介質的信息,包括:①宣傳單、手冊、信函等面向客戶的宣傳資料;②電話、傳真、短信、郵件;③報紙、海報、電子顯示屏、電影、互聯網等以及其他音像、通信資料;④其他相關資料。
根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11條的規定,宣傳銷售文本中的宣傳材料,指商業銀行為宣傳推介理財產品向客戶分發或者公布,使客戶可以獲得的書面、電子或其他介質的信息,包括:①宣傳單、手冊、信函等面向客戶的宣傳資料;②電話、傳真、短信、郵件;③報紙、海報、電子顯示屏、電影、互聯網等以及其他音像、通信資料;④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