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穩定持續的收入。人均收入不低於3200元。持續穩定說的是要有自己的產業或者門路,收入能夠穩定。暫時性大額收入不算;
2、醫療有保證。簡單的說能看得起病,不能因病再次貧困;
3、教育有保證,學生能夠上學,不能產生因沒錢上學而不上學;
4、住房有保證。住房說的是不住危房,不能因房子問題出現傷亡現象。危房必須要經過危房改造;
5、飲水有保證,必須是安全用水。安全用水是指自來水,飲水衛生有保證。
貧困證明材料需要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3、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經濟困難情況證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證明、無穩定收入證明、失業證明等;
5、經濟困難證明申請表。
貧困補助申請需要以下材料:
1、個人申請書,寫清楚家庭貧困的原因,看是否符合貧困補助條件;
2、個人戶口頁,申請的學生必須有戶口,提交個人戶口頁原件和復印件,戶主的戶口頁;
3、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後,班主任初步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學生貧困生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填寫申請表,然後自己開壹張有村、鄉或鎮、縣民政蓋章的三級貧困證明,拿到學校去申請。
綜上所述,扶貧幫困彰顯文明之國神采,踐行友善展示禮儀之邦風範,同步小康圓滿核心價值夢想。
法律依據: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城鄉低保資金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通過銀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機構,直接發放到戶。縣級財政、民政部門應當以低保家庭為單位為其在代理金融機構開設專門賬戶,代理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鄉低保對象收取賬戶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