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因為人類的歷史中,大部分的年代都是充斥著戰爭的年代。
按照威爾·杜蘭特在《歷史的教訓》中的說法,人類的歷史,在有記載的3400多年中,只有268年沒有發生過戰爭,因此人類的發展是與戰爭密不可分的。
甚至有說法說戰爭與沖突是萬物之父,人類歷史的觀念、發明、制度都是來源於此, 比如壹些最先進的科技發明往往都會最先用於戰爭,在戰爭中矛盾被最大化,最能夠得到解決,比如持續壹百年的法國大革命才締造了法國的民主***和國。
這種觀點認為和平只是壹種不穩定的平衡,平衡中蘊含著要沖突的種子,這種看似的和平是因為壹方或者幾方的霸權而維系。
在這種觀點下,認為戰爭的原因和個人去競爭的原因完全壹樣:貪婪、爭強好勝、驕傲,以及對食物、土地、資源、燃料與霸主地位的欲望。
如果個人無法擺脫這種欲望與需求,那麽作為個體放大化的國家,也是不可能擺脫這種欲望與需求。
這種觀點還認為國家是缺少個人的自我約束。
當然這種我個人還是持有保留意見的,就像個人有道德和法律的約束,現代國家也存在國際條約的約束,只是這種約束對每個國家適用的力度不同,但相對於之前人類歷史中毫無約束的國際關系,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了,至少不是任何壹個國家都會去對比自己弱小的國家發動進攻,除了國際條約的約束還有各種實際的情況制約著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