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郴州:
倡導有疫情傳播風險的外省外地親友非必要不返鄉。
2、出郴州:
本地居民減少非必要跨省、跨市出行,就地旅遊休閑,避免前往發生本土疫情的地市。避免跨境旅行。
倡導公職人員不得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確需出省的應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返湘前自主報備並提供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按要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嚴格限制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
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人員嚴格限制出行;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人員非必要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其他地區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特別是老年人、基礎疾病患者、孕婦等人群。
發熱病人、健康碼“黃碼”等人員要履行個人防護責任,主動配合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在未排除感染風險前不出行。
高風險崗位人員應盡量避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滿足脫離工作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提前向所在單位報備。
二.報備政策:
所有來湘人員,應提前通過“湖南居民健康卡—入湘報備登記”、目的地報備小程序等程序報備行程,主動向目的地單位、村報備,並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入湘,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對未主動報備的來湘人員,如故意隱瞞行程造成疫情傳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於疫情發生地入湘人員分區分類排查管控原則。
省內邵陽市主城區來郴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郴,抵郴後立即做壹次核酸檢測。
近14天以來有高中風險區旅居史、封控管控區旅居史、與陽性檢測者軌跡交叉或有***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員,均須實行14天隔離醫學觀察,第1、2、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檢測。
近14天以來有高風險區所在縣其他區域、發生本地社區傳播風險的中風險區所在縣其他區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員,須實行7天隔離醫學觀察和7天居家健康監測,第1、2、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檢測。
近14天以來有高風險區所在市其他縣、發生本地社區傳播風險的中風險區所在市其他縣或無本地社區傳播風險的中風險區所在縣旅居史者,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和7天自我健康監測,核酸檢測7天3檢,並建議在第14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
近14天以來有未發生本地社區傳播風險的中風險區所在市其他縣旅居史者,實行14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檢測。
近14天以來有感染源頭不明核酸陽性感染者出現且有潛在社區傳播風險的地市或縣旅居史者,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和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檢測。
近14天以來有本土核酸陽性感染者但尚未劃定高中風險區域的地級市、直轄市的區旅居史者,實行14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7、14天分別做壹次核酸檢測。
有本土病例報告省份的來湘人員,入湘時需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在第壹入湘點進行1次核酸檢測,建議在第7天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三.減少聚集性活動,降低感染風險。
嚴格執行各類聚集性活動相關防控措施,盡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空間密閉、通風較差場所活動。不參加大規模人員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聚會盡可能縮小活動規模。
旅遊假日期間盡量減少大規模人員聚集性活動,減少聚餐聚會,原則上封閉場所的聚集性活動人數不超過50人,倡導家庭聚餐聚會不超過10人。倡導紅白喜事簡辦緩辦,確需舉辦的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承辦誰負責”“鄉報備、村管理、聯村幹部負責”的原則落實防疫措施。會議、慶典、聚會等大型活動嚴格落實報備審批制度。
各類公園、景區、景點、文娛場館應堅持“限量、預約、錯峰”要求,嚴格限流標準,請市民群眾合理選擇出行路線和遊覽時段。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餐飲機構、賓館酒店、鄉村民宿等嚴格落實測溫掃碼、通風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有序排隊和場內外客流疏導。
四.關註健康狀況,做好健康監測。
旅行前,如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應暫時中止出行計劃。旅行期間,乘坐飛機、火車等交通工具時要遵守秩序和乘務人員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衛生,妥善保存票據以便查詢,並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規定。
旅行期間,如出現發熱、幹咳、乏力、腹瀉等癥狀,請立即終止行程,及時就近就醫,進行核酸檢測和風險排查。
旅行歸來,繼續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監測,並密切關註家人身體狀況,壹旦出現身體不適,及時就醫並主動告知醫生相關暴露或旅行史。從外省返程歸來的人員應主動進行壹次核酸檢測,並持續關註國內疫情形勢。若發現近14天到過中高風險地區以及本土有陽性病例報告的城市、與陽性人員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動軌跡有交集,以及發現健康碼轉為“紅碼”或“黃碼”的人員,第壹時間到所在社區和所屬工作單位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