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代碼5003,偽造、變造機動車行駛證的,屬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3項的行為,根據該法第96條第1款第3種的規定,罰款200~2000元,記12分,扣車。
二、 代碼5004,偽造、變造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屬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3項行為,根據該法第96條第1款第4種的規定,罰款200~2000元,扣車。
按照以上規定,罰款按照最高計算應該是4000元(2000+2000),也沒有拘留十天的說法(看是不是依照其它法律規定),我看妳可以十分申請復議。
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壹)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所以,只要符合上面4個條件之壹的,就可以按照最低標準處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