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政府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等;公租房則專指公***租賃住房,是給予低收入群體的租賃住房;
2、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包括家庭戶籍、收入、財產限額、無自有住房等,而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可能更為寬松;
3、經濟適用住房是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壹種,由政府提供土地和稅收優惠,出售給有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而公租房通常是租賃形式,不涉及產權轉移;
4、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應和管理由政府統壹規劃和調整,而公租房則側重於解決住房困難家庭的租賃需求。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背景:
1、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的出臺背景: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提高城市居住條件;
2、政策目標與受益人群:旨在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提供租賃住房;
3、政策支持與補貼方式:政府通過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方式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
4、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關系:保障性租賃住房是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公租房、廉租房等形成互補。
綜上所述,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公租房在服務對象、申請條件、產權形式及政府角色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前者涵蓋多種住房形式且有更嚴格的申請標準,旨在幫助中低收入家庭,而後者主要針對低收入群體,提供更為寬松的租賃條件,兩者***同構成了政府解決住房問題的多元化策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