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生育津貼領怎麽領
辦理程序如下: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因生育休產假時享受生育津貼,由單位辦理後再全額支付給職工個人。 辦理時攜帶: 1、出院記錄(小結) 2、嬰兒醫學出生證明 3、生育服務證明 4、結婚證 5、患者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復印件 6、單位授權委托書(蓋單位公章) 7、單位銀行開戶許可證宿遷生育津貼領怎麽算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產假或者休假天數計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社保繳費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具體發放標準是: 1、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2、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 3、實行輸卵管結紮手術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貼;實行輸精管結紮手術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貼; 4、實行輸卵管復通手術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貼;實行輸精管復通手術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貼; 5、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貼; 6、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舉例:如果壹個職工在.1.10順產壹胎兒,此職工所在單位2017.7-2018.6期間參保單位生育保險的平均繳費基數為3000元,則此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為3000/30*128=1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