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發展人員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壹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非法獲得財富的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妳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妳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1]
1998年4月21日,全面禁止傳銷,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通知強調,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依法取締。最新壹份判決系法院於2018年5月2日作出。65種“傳銷幣”涉案超百億,逾千萬人買入。[2]
中文名
傳銷
外文名
pyramid selling
快速
導航
行為方式專項整治破獲案例
發展形成
傳銷產生於二戰後期的美國,成型於戰後的日本,發展於中國,在國外傳銷和直銷是壹個意思,也就是說國外只有傳銷這壹個概念。
國外傳銷的主要概念是:以顧客使用產品產生的口碑作為動力,讓顧客來幫助經銷商來宣傳產品後分享壹部分利潤,也就是客戶傳播式銷售。這跟國內的傳銷是兩個概念。
中國式傳銷 :是虛假的公司,虛構的產品,什麽都是空的,就只是讓妳拉人頭,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沒收財物,讓妳無法與外界聯系,天天學習那些傳銷培訓教材,傳銷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行為方式
首先,當把回報描述得天花亂墜的時候就應該警惕,高回報必然有高風險。
其次,無論傳銷的形式如何變化發展,其實質仍是以購買份額作為繳納入門費,發展下線人員、拉人頭組成層級,以下線人員“業績”作為獲利依據。
因此,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征: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傳銷。[3]
慣用名詞
1、 “北部灣建設”、“資本運作”、“1040工程”、自願連鎖、民間互助理財;
2、靜態收益、動態收益、直推獎、層推獎、對碰獎、見點獎、領導獎、培育獎、報單獎、管理獎、[4]
專項整治
重點打擊“資本運作”式傳銷
2011年8月11日,央視曝光了廣西來賓非法傳銷猖獗,壹種號稱比三峽工程還要大的“資本運作”,吸引了全國30個省份的人員前往來賓淘金。這種“資本運作”被傳銷組織宣稱是從國外引進的壹種新型業態,以錢賺錢,只要投入3800元,出局時可掙到380萬,但又必須拉人頭,發展下線才能獲得提成。連日來當地警方已經對100多名涉嫌傳銷人員采取了審查措施,其中通過異地辦案在河北石家莊抓獲了壹名傳銷二級經理。根據舉報線索,來賓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從石家莊市抓獲了壹名傳銷二級頭目,經初步審查此人幾年前在來賓參與傳銷離開來賓時已經做到二級經理,離最高層僅壹步之遙。
對廣西來賓、北海等多地出現非法傳銷蔓延的現象,國家工商總局表示,將與公安部啟動專項整治,重點打擊以假借“資本運作”名義從事的傳銷。[5]
廣西公安機關已確定從2011年8月11日起到年底,開展全區性的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因為來賓采取的打擊清查措施,使很多傳銷人員已經離開來賓,外流到其他地方,對此公安部將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同步開展清查、整治、打擊和教育行動,避免、防止這些人員在新的地方形成聚集或者重操舊業。作為非法傳銷活動重災區,來賓的傳銷問題是各種因素長期作用的結果,情況依然較嚴重,因此公安機關的工作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此次,公安部非常重視廣西的傳銷問題,要求各地公安機關進壹步密切與工商等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協作,把“拉人頭”式、聚集型的傳銷活動以及網絡傳銷活動作為重點,進壹步做好預防和打擊工作。公安機關將堅持嚴厲打擊的原則,堅決打擊到底。
對於廣西的情況,工商總局已部署廣西工商機關采取行動,取締傳銷窩點19個,抓獲涉嫌參加傳銷人員768人,遣返1900人。工商總局要求,各地工商機關要加大打擊網絡傳銷力度,尤其是要打擊以假借“資本運作”等名義從事的傳銷活動,嚴懲傳銷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幹分子,擠壓傳銷的生存空間。據介紹,工商總局、公安部就將廣西、河北、陜西等11個省份作為打擊傳銷的重點整治省份。國家工商總局提醒公眾,如果遭遇傳銷騙局,可以登錄國家工商總局網站進行舉報。
2012工商系統打擊傳銷
2012年11月3日,全國工商系統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執法培訓班在廣東省深圳市國家工商總局行政學院結束。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滕佳材在培訓班上指出,做好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對於維護市場秩序、構築誠信體系、構建和諧社會、營造科學發展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工商部門要提高認識,突出重點,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打傳銷,加強直銷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切實提升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效能。
2012年,全國各級工商部門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統壹部署,按照“五個四”和“五個更加”的要求,進壹步轉變思想觀念,突出工作重點,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各級公安、工商部門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開展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相繼查辦了壹大批傳銷違法犯罪大要案件,有力地震懾了傳銷違法犯罪分子。國家工商總局加強對基層打擊傳銷工作指導;聯合公安部對2011年全國打擊傳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了考評;進壹步研討完善打擊傳銷法律適用問題;認真處理涉及傳銷的投訴舉報,在前三季度,***辦理答復公眾留言1151件,處理錄音舉報電話4000余個,通過信息系統轉辦案件線索2317個;以加強直銷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為重點,組織召開全國直銷企業工作座談會,指導各地工商部門通過召開座談會、日常走訪、約見企業負責人等方式督促直銷企業建立健全制度;不斷完善部門聯合審批機制。
國家工商總局印發了《關於進壹步加強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宣傳工作的通知》,聯合相關媒體開展漫畫大賽、博文大賽等活動;在天津、北京、廣州等地的高校舉行“防止傳銷進校園”報告會;組織召開部分省市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宣傳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提高了宣傳工作的針對性與實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