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規定國慶節放假: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法定節假日調整後充分體現了科學性、統籌性的特點。對旅遊和社會經濟的真實拉動效應,以及新的節假日方案對於旅遊及社會經濟的綜合影響等,進行了深入的數理分析,形成科學決策的數理依據。
此外,方案最大的特色是統籌性,它統籌兼顧了舊的節假日制度的優點及新的社會需要;統籌兼顧了不同社會力量的意見和需要。更重要的是,它還統籌兼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傳統文化習俗之間的關系,將清明、端午、中秋等傳統節日定為法定假日,這壹點對於弘揚傳統文化、促進中華文化的偉大復興,將會產生深遠的意義。
擴展資料:
根據公布的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
壹、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為11天;
二、對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間安排進行調整:
元旦放假3天不變;
春節放假7天,放假時間為農歷正月初壹到初七;
“五壹”國際勞動節3天不變;
“十壹”國慶節放假7天;
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各放假3天(農歷節日如遇閏月,以第壹個月為休假日)。
三、允許周末上移下錯,與法定節假日形成連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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