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查詢 - 2013年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2013年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壹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科學均衡發展,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0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縣委辦縣府辦《印發<關於進壹步規範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東委辦[2012]27號)有關規定,現對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壹、招聘學科和人數

全縣合計招聘中小學教師60人。

(壹)小學教師38人: 語文2人、英語20人、美術4人、音樂6人、體育4人、信息技術2人(含現代教育技術專業);

(二)初級中學教師18人:數學2人、物理2人、化學2人、地理2人、歷史2人,美術3人、音樂3人、生物2人;

(三)高中政治教師2人;

(四)特殊教育專業教師2人。

二、招聘條件

(壹)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已取得教師資格;

3、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後出生)。

(二)專業學科教師報考條件:

1、小學學科教師應為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類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專業對口;初級中學學科教師應為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專業對口。非師範類專業應取得相應的學歷和教師資格,且資格種類應與報考學科對應(小學學科教師應為全日制普通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初級中學學科教師應為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高中學科教師應為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專業對口。

3、特殊教育教師應為特殊教育專業學校畢業。

(三)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予接受報名:

1、涉嫌違法違規,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1年以來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於2013年7月22日—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報名,不設網上報名,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相關表格和復印件須用A4紙打印):

(壹)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及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二)教師資格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三)東源縣教師招聘報名表(相關表格可在東源縣教育局網站下載,並按要求填寫);

(四)近期藍底免冠小壹寸相片2張;

(五)參加東源縣服務期滿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及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縣人社局和縣委組織部證明。

經東源縣教育局審核其資格,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和內容

(壹)筆試(占總成績60%)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60%,筆試為閉卷考試。

3、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東源縣政府網站和東源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考生成績。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在東源縣政府網站和東源縣教育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占總成績40%)

1、面試人員的確定。面試人員資格須筆試成績不低於60分(含60分)。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數,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5確定(四舍五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造成職位空缺或達不到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出現筆試成績相同使面試人數高出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內容:符合面試資格的人員對應應聘的學科采用說課的形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占總成績40%。

3、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核聘用

(壹)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點。

(二)擬聘人員的確定:根據各學科招聘名額,按照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形,按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確定,若擬聘用人員因其他原因放棄資格,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確定。

(三)在我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及大學生村官,按有關政策給予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四)擬聘人員確定後,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

(五)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及畢業生檔案交到縣教育局,縣人社局、教育局***同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是相關證件逾期不交及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弄虛作假的考生,壹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對擬聘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七)擬聘用人員,須服從教育局的分配,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分配確定後,須在所分配學校服務滿5年方可提出調動申請。

六、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教師招聘工作的領導和監督,使教師招聘工作整個過程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開,成立東源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黃錦文(縣委常委)

副組長:李友恒(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長)、陳延軍(縣府辦主任)、朱偉勇(縣編辦主任)、鄧聲波(縣人社局局長)、楊啟才(縣教育局局長)

成 員:張 曼(縣教育局副局長)、張銘傑(縣人社局副局長)、肖石來(縣教育局人事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楊啟才兼任。

七、其他

(壹)未盡事宜由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本方案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8833017。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舉報或投訴電話:0762-8831311。

二○壹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