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無字號名稱的或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6、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無字號名稱的或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6、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