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45元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自2013年1月1日起再度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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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時間:2013-03-22
河北省人社廳3月19日對外發布的《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提出,自2013年1月1日起,河北省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我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
此次調整延續了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為體現公平,普遍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45元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為體現效率和“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基本養老金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壹年(不足壹年按壹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此外,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高職、高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以及企業軍轉幹部、因工全殘和退休金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以上調整要求在4月底前發放到位。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