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電子競技正式成為我國確立開展的第99個體育項目(註:經體育總局整理合並體育項目之後,電子競技被重新定義為第78號運動)。然而隨後的發展卻不盡人意,賽事的不穩定,俱樂部的分崩離析,贊助商對於電子競技的熱情慢慢減退成為了其中主要的因素。因此,我們壹直期待國內出現類似於韓國KeSPA(註:KeSPA全稱韓國職業電子競技協會)這樣組織來負責國內電子競技的運營。在我們苦苦等待8年之後,壹個由國內電子競技俱樂部自發組建的電競聯盟— 中國電子競技俱樂部聯盟(Association of China E-sports,簡稱ACE)應運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