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崗位另有要求外,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
4.身心健康,具備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應聘的人員範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3.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規定情形的崗位。
以上是2022年泰安事業單位報名入口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