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區內各市的用人單位提供的薪酬水平分布中,區內工作地在南寧市的用人單位提供的職位平均薪酬水平較高,達到6217元/月,環比增長11.61%。而賀州市用人單位提供的職位平均薪酬為4578元/月,位居全區倒數第三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20年1月起,廣西壹至四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隨之上調。
賀州屬於第二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是1210/月,相比上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了165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11.5元,最低工資標準適用範圍包括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這些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目前廣西執行的是2020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下發《關於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新標準自2020年3月1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類:壹類標準適用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欽州等市的市區以及東興市,二類標準適用貴港、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崇左等市的市區,三類標準適用各縣、自治縣以及並除東興市外的各縣級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上調至1810元、1580元、143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至17.5元、15.3元、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