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余姚中學招生工作通知
根據《余姚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教〔2022〕9號)精神,經研究,現將2022年余姚中學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招生計劃
根據2022年余姚市高中段事業計劃,余姚中學計劃招生12班***480人。
二、招生範圍
被余姚中學錄取的新生必須是符合普通高中報考條件並具有我市戶籍或在我市讀滿三年初中,且在我市參加中考的應屆生。
三、實施辦法
(壹)自主招生:招生名額不多於招生總數的20%,由余姚中學自主錄取並在中考成績公布後確定人選。
(二)定向招生:招生名額為招生總數的60%。
1.定向招生範圍
定向生對象必須符合余姚中學報考條件,必須在我市初中三年中無轉校、無在非電子學籍所在初中就讀經歷,且學生應該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評價達到3B及以上。
2.定向生指標分配
(1)定向生分配名額的確定。余姚中學定向分配名額的75%以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符合條件報名人數為依據基本均衡分配;剩余25%名額根據初中學校辦學水平、年度發展性評價和規範辦學等情況統籌分配。對前壹學年以來有分快、慢班或有招生違規行為的初中,壹經核實,削減該校按學生人數分配的名額,被削減的名額劃入統籌分配名額。
(2)定向生統籌分配名額的確定。余姚中學定向生統籌分配名額按下列條件系數確定。名額分配的具體計算公式為:
說明:
Ni指第i初中當年分配名額數;
N指全市分配名額總數;
Vi指第i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人數;
Mi指第i初中教育教學工作等級折合分;
Ui指第i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率;
Ai指第i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人數;
Bi指第i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人數;
Wi指第i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優秀率;
Ei指第i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平均成績;
Fi指第i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全市後20%的人數比例;
C 為修正值 0 ≤ C < 1,使全市分配名額四舍五入後的總和為N。
決定壹所初中分配名額的計算方法分五方面:
第壹、決定於該校應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報名人數、考核等級折合分,權重為20%。
第二、決定於該校應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人數和合格率,權重為30%。
第三、決定於該校應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人數和優秀率,權重為30%。
第四、決定於該校應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權重為10%。
第五、決定於該校應屆初中畢業生中學業考試成績為全市後20%的人數比例,權重為10%。
3.定向生錄取
(1)錄取原則
定向生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參加測試視作自動放棄資格。
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各初中壹校壹線。
(2)錄取辦法
余姚中學招收定向生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在自主招生和統壹招生結束後按以下辦法擇優招收,額滿為止。
具體辦法如下:
——按余姚中學招生總數的2倍人數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即“基準線”。山區學校“基準線”下降5分。
——各初中學校在“基準線”以上按定向生分配名額數擇優招收,額滿為止。
——若初中學校無上“基準線”的考生,則可下降10分,錄取不超過1人。
——總分相同時,先比較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數學成績相同,再比較數學、語文二科合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數學、語文二科合計成績相同,再比較數學、語文、英語三科合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數學、語文、英語三科合計成績相同,再比較數學、語文、英語、科學四科合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以下簡稱“同分錄取原則”)。
——余下名額采用分配與統籌相結合的方式予以錄取,即民辦學校的空余名額,在民辦學校達到“基準線”而未被錄取的學生中擇優錄取直至額滿;公辦學校的空余名額,在公辦學校達到“基準線”而未被錄取的學生中擇優錄取直至額滿。
——若上述錄取辦法結束後仍有空余名額,按“定轉統”處理,按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分相同時,按同分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三)統壹招生:招生名額為剩余名額。
自主招生後,剩余名額在全市符合余姚中學相關條件的學生中,按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分相同時,按同分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四)錄取順序
余姚中學錄取的順序為:1.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計劃未能完成的,計入統壹招生計劃。2.統壹招生。3.定向招生。4.“定轉統”招生。
四、幾點要求
(壹)余姚中學招生工作是我市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高中段招生考試與招生工作改革能否順利推進。這項工作政策性、原則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學生切身利益,備受社會各界關註。各初中學校務必高度重視,將有關政策及時、準確地傳達到廣大教師、學生、家長,積極主動地做好宣傳和組織工作。
(二)各校要依照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增強工作的透明度。杜絕不正之風,對在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壹經查實,追究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減少相關初中下壹年度定向生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