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打印(彩色免冠照片直接打印,照片底色不限),同時加蓋聘用單位印章並由申請人手寫簽名;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加蓋聘用單位公章並由申請人手寫簽名;
3、新聘用單位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壹份,加蓋聘用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章(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根據申報單位類型需包含: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或者消防技術服務);
4、註冊消防工程師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壹份,加蓋聘用單位公章並由申請人手寫簽名;
5、在新聘用單社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復印件壹份(要求同初始註冊);※
6、原單位註冊證和執業印章應壹並交回;※
7、與原聘用單位解除(終止)工作關系證明原件壹份(報勞動局備案的制式表格),加蓋原聘用單位公章並由申請人手寫簽名捺印;
8、註冊消防工程師聘用單位名稱變更的,提交變更後的單位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壹份,加蓋聘用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手章;
9、註冊消防工程師姓名變更的,提交戶籍信息變更材料復印件壹份,加蓋聘用單位公章並由申請人手寫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