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陳建利之女在萊鋼醫院出生,產後第壹天(20日)出現發燒癥狀,於21日轉入萊鋼醫院兒科病房,同日經醫治無效死亡。陳建利認為萊鋼醫院診療存在問題,並多次要求醫院賠償未果,遂對醫院及其女兒在兒科時的主治醫生李寶華(男,歿年35歲)產生怨恨。
2016年10月3日8時許,被告人陳建利駕駛摩托車趕往萊鋼醫院,途中購買單刃砍刀壹把,放入隨身攜帶的壹綠色帆布包內。9時45分許,陳建利進入萊鋼醫院外科樓五樓兒科病房,在醫生休息室找到李寶華,質問李寶華其女兒死因及賠償問題。
因不滿李寶華答復,趁李寶華接聽電話之機,陳建利抽出帆布包內的砍刀猛力砍擊李寶華頭部,李寶華跑出門外,陳建利持刀緊緊追趕至醫生辦公室門口,又猛力砍擊李寶華頭部兩刀,進入醫生辦公室後又連續用力砍擊李寶華頭部數刀,致其顱骨粉碎,腦漿迸裂,當場死亡。在場的醫護人員欲入室施救,被陳建利持刀阻止,後其被趕到的出警人員控制。
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建利為發泄不滿情緒,在公***場所公然持刀殺害無辜醫生,並致壹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陳建利持刀殺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人身危險性極大,後果及罪行極其嚴重,雖能坦白且當庭認罪,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擴展資料:
行刑前的最後壹面,陳建利再勸妻子改嫁
陳建利妻子孟洋的大伯告訴記者,得知死刑被核準的消息後,孟洋大哭了壹場,陳建利的母親同樣精神狀況不佳。
6月10日上午,孟洋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告訴我們,行刑前可以有壹次會見,自從陳建利犯了事我們就沒見過他了,庭審我們也進不去,到現在都快4年了。”
孟洋的父親告訴記者,“會見只能兩個人進去,我們還沒想好誰去,法官建議最好不要讓陳建利的母親去,怕老人精神承受不住,自從知道了結果,陳建利的媽媽壹直哭,精神特別不好。
孟洋想帶著兒子去,讓陳建利最後再看看孩子,但法官說最好也別帶孩子,怕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會見不允許帶吃的,我們打算給陳建利帶壹身新衣服。”
百度百科-萊蕪殺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