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的意思:清明前後到野外去觀賞春景。
踏青,又叫春遊、探春、尋春。於花草返青的春季,結伴到郊外原野遠足踏青,並進行各種遊戲以及蹴鞠、蕩秋千、放風箏等活動。中國的踏青習俗由來已久,傳說遠在先秦時已形成,也有說始於魏晉。
踏青雖在壹年之春,但具體時日常有出入。明朝馮應京、元朝費著、唐朝李淖,分別在文中指明踏青時節為正月初八、二月二日、三月初三。其實,人們心中最認同的那個時節,也是被稱作“踏青節”的,是春暖花開的清明時分。
在這個時節裏,他們結隊出遊,在憑吊先人的同時,感受春天氣息。在郊野中蕩秋千、放風箏、拔河、鬥雞、戴柳、鬥草、打球等,心情被放飛得不想回轉,快樂也漸漸從臉上溢滿內心。
中國古代春季有名的“上已節”(三國魏以後壹般定為三月初三),男男女女穿上春裝傾城而出,或到山谷采摘蘭草,或到水濱嬉戲洗浴,或到郊野宴飲行樂,認為可以拔除不祥,名之曰“春禊”。
先秦的春遊則並不限“上已”壹日。《詩經·鄭風·出其東門》雲:“出其東門,有女如雲。”道出了青年男女春日去東門外探春的情景。漢以後,遊春活動在詩文中經常有所反映。到了唐代,春遊是在元宵收燈後開始,壹直持續到三春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