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和中秋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壹、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25日至27日放假調休,***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法定節假日工資計算:
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11個節假日即使不上班也應計薪,除去不計薪的104個雙休日,月計薪天數應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資水平。
針對節假日多壹天對加班費到底有無影響的問題,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證實,《通知》理清了壹個概念,就是“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應以此計算,而月計薪天數只與雙休日有關,與法定節假日無關,因此對加班費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