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負團費,是旅遊業的俗稱,並非法律術語。在《旅遊法》中,對零負團費的稱呼是“不合理低價旅遊”,是旅遊業盛行的壹種運營模式,也是旅遊市場中的壹顆毒瘤,廣大旅遊者對此極為不滿。
旅遊監管部門也采取了聲勢浩大的多輪專項整治行動,但此種模式在旅遊法頒布實施近10年後卻依然沒有消除,甚至有蔓延、做大之勢。由此,如何解決這壹旅遊市場中的難題,就成為此次《旅遊法》修訂必須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零負團費,是旅遊業的俗稱,並非法律術語。在《旅遊法》中,對零負團費的稱呼是“不合理低價旅遊”,是旅遊業盛行的壹種運營模式,也是旅遊市場中的壹顆毒瘤,廣大旅遊者對此極為不滿。
旅遊監管部門也采取了聲勢浩大的多輪專項整治行動,但此種模式在旅遊法頒布實施近10年後卻依然沒有消除,甚至有蔓延、做大之勢。由此,如何解決這壹旅遊市場中的難題,就成為此次《旅遊法》修訂必須要考慮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