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的法律變遷
1、2008年10月28日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2、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壹次修正。
3、根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總之, 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自1998年起施行。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同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
第壹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壹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