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值得反思的是我們對建築物的日常安全檢查是否到位。這些年,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桐鄉也有了不少高層和小高層建築。這些建築和其他不高不低的大型公***建築,還有被生活區包圍或切割的工業區建築,是不是真的都符合防火設計規範的要求?還有儲存大量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和大罐區,有沒有認真、仔細地檢查安全隱患?這些隱患是不是真的整改好了?
其次,安全教育的氛圍是否濃厚。在消防設施不可能跟上建設速度的情況下,那些住在高層、小高層裏,即便是五六層住宅裏的住戶們是否真正樹立起了安全防範的意識?要保平安,全靠每家、每戶時刻都要註意自己安危、註意鄰居安危的高度警覺性。居民們是不是都具有安全防範的技能和火災現場逃生知識和技能?政府有關部門是不是真正組織了全民事故逃生大演練?
再次,安全設施的配備是否完備。我們有沒有不斷添加用於小高層建築防災用的消防車、登高車、供水車和水源等設施和資源?特別是我市的房產公司、裝潢公司、建築公司、物業公司,上從老板開始,下到招手即進的臨時工,是不是都能真的有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而表現出來的想法、培訓、制度、措施?
針對近日發生的清華大學清華學堂火災和“11?15”上海特大火災,住建部發文《進壹步加強建築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建築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特別是對既有建築的改、擴建項目施工消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還特別強調,要嚴厲打擊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行為,以及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的行為。
這又是壹次“嚴打”,但我對這次“嚴打”到底有沒有用持不樂觀的態度。
我要告訴大家,”11.15”上海的火災,其實就發生在壹次剛剛結束的嚴厲打擊之後。我接下來要說的幾個事實,都來自於相關政府部門的公開信息,我只不過從這個海量的信息裏提煉出來說給大家聽。
第壹,住建部發文表示嚴厲打擊層層“分包轉包”的通知是在“11.15”火災之後。其實在這場火災之前,今年的8月3號,住建部就發布了壹個《關於集中開展嚴厲打擊建築施工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這個通知在建設部的網站上就可以看到,這個行動歷時3個月,在10月底結束,也就是說在這項行動結束之後的15天發生了上海的這起火災。這個專項通知裏邊說,11月15號各省區市的建設部門,要把這次專項行動的總結,上報給住建部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司。好,這個總結到底都是怎麽寫的,上海的那份總結是怎麽寫的,我們拭目以待。
我想如果新壹次嚴厲打擊仍然是按照這個套路來進行壹遍的話,能取得什麽樣的效果呢?我們都會打著問號。
在這樣壹個建設領域,我發現類似這樣值得我們思考和推敲的事情還有很多,我今天在住建部的網站上還發現,在10月29號,也就是上海火災出現之前16天,召開了壹個全國建築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這個會議上住建部的副部長郭允沖同誌發表了壹個講話,這份講話的全文此刻仍然掛在住建部網站左上角,大家可以去看。在這份講話裏邊郭允沖同誌說,今年以來全國建築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顯著的進展,它著重地通報和發揚了18個在這方面取得比較好進展的省區市,其中就包括上海。他還在這裏邊說,有壹句話我特地抄下來了,我念給大家聽。
“這些數據和情況表明,全國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建築安全生產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加強制度建設、加大監管力度、加大事故查處力度等等,因此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我還要補充壹個信息,這次11.15火災發生之後,國務院成立事故調查組,現在正在上海緊張工作,調查組的副組長,代表住建部擔任調查組副組長的就是這位郭允沖副部長。
為什麽這樣的層層“分包轉包”屢禁不止?我想這樣的層層分包轉包實際上是在編織壹個利益***沾網。
什麽是分包轉包,其實大家心裏也都很清楚,壹個有資質的實體獲得了壹個工程,之後把它分包給自己的兒子,兒子分包孫子,孫子分包給重孫子和他女朋友,所有這些兒子往下都沒有資質,他們***同來分享有錢大家賺,這樣的情況之下,安全就被放到了最後壹個位置。那麽誰來監督他們,這樣壹個工程會有監理單位,是誰呢?是我的親家,我的孩子的老丈人,都是壹家人自己在玩這樣的事情,我想這樣的局限絕對不能再繼續了,特別是在“11.15”這樣慘重的壹個火災發生之後,我們對這個局面應該是忍無可忍,這種在建設領域“左手監督右手”的局面必須盡快改變,如果不能改變,我們想壹想還要多少火災,死多少人,破壞多少個家庭,我們才能真正避免下壹次火災的發生?
筆者認為,從全社會來看,只有政府部門具備“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商人具備“安全責任,重在措施”的意識、居民具備“安全責任,重在自覺”的意識,方能確保桐鄉人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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