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務員招錄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海關總署的統壹部署,廈門海關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將於2015年3月8日至10日在廈門市進行,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2、3月7日14時30分至3月9日15時(面試前壹天),我關將對入圍面試的考生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復審。請考生務必帶齊《廈門海關關於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員寄送材料的通知》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按時到場接受復審。
3、面試於每日上午8:30開始。參加當天面試的考生務必全部於當日上午8:00前報到完畢。未按時報到的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當天報到地點為廈門市鷺江道269號廈門海關業務辦公大樓正門廣場。
5、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後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於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含6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6、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即公***科目筆試成績(200分制)/4+面試成績(100分制)/2。我關將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時限內通過網絡發布面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