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貿總協會對如委內瑞拉、保加利亞和中國這些要加入的國家提供些什麽呢?近幾年,最重要的就是參加“烏拉圭回合談判”的機會。“烏拉圭回合”始於1986年,將於1990年底結束。根據“烏拉圭回合”的規則,參加談判的成員國的數目要加以限制。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只允許1987年4 月以前加入關貿總協定的正式成員國參加。如果此壹回合談判圓滿結束,將產生新的貿易規則,要求各國除市場要更加開放以外,還要擴大外國直接投資,以前未包括在內的知識產權問題和勞務進口問題也將作出新的規定。
“烏拉圭回合”將給關貿總協定成員國帶來巨大好處,最有意義的方面包括:
1、非貿易岐視,亦稱“最惠國待遇”。
各關貿總協定成員國都享有最優惠的貿易條件。例外條款僅涉及有關成員國的關稅同盟,壹些自由貿易協定和某些給予發展中國家的優惠待遇。
最惠國待遇不容許壹些第三世界國家執行的以進口替代方式
達到出口導向的目的。不允許發展中國家用進入發達國家大市場
為目標做為擴大出口的作法。對於從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的國
家也按此處置。因為,它們在關貿總協定之外,將面對很高的關
稅壁壘,並且很難具有談判的良好條件。
2、關貿總協定是多邊性質,包括貿易爭執處理程序和小國因不滿大國的行為,可以要求動用某壹規則作為手段。例如,當美國對石油進口國征收差別稅時,受到壹個小的成員國委內瑞拉的反對而被置之不理。
3、參加關貿總協定有助於發展中國家改革僵硬的經濟體制。所有的關貿總協定成員國在成為正式的成員之前都必須使他們的貿易政策和國內經濟自由化。加入關貿總協定的規定也有壹些新變化,包括使國際法規條款更加難於更改的規定,以及有助於防止越過貿易壁壘而導致內部抱怨和各國必須降低關稅壁壘原則規定。墨西哥是第壹個支付高額加入費的發展中國家,同意把關稅比例凍結在50%,以後又降為20%,並且急速地減少了進口許可證。哥斯達黎加也已辦理了正式成員國手續,關稅最高凍結在55%。玻利維亞和突尼斯也同意這種條件。與此相比,印度是關貿總協定的創始國之壹,估計征收進口關稅平均為43%,而且沒有固定範圍,也沒有大範圍取消進口控制以實現經濟自由化。因為,印度早已加入關貿總協定,它的高關稅和進口關稅壁壘是合法的。由於印度堅持進口限制,它同其它成員國比較所受損失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