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奉化經營壹家茶葉店的王沒想到,自己花了近7萬元加盟,卻惹上了商標侵權案。
6月29日,奉化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轄區中山路壹家奶茶店涉嫌侵權網絡名人的店鋪——壹點點。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店的招牌、大廳內的價目表,以及所用奶茶的塑料杯、塑料袋、塑料包裝均標有“(1__九份)”的標識。
經查詢,經營者王無法提供相關的商標註冊證和委托書。“我們是加盟店,哪還會侵權?”面對執法人員,王也吃了大虧。
原來,今年6月13日,王夫婦壹次性出資69800元加盟廣州某投資管理公司,並開了這家店。當時雙方簽訂了《九小件系統自願加盟銷售合同》,明確公司將為加盟商提供奶茶生產技術、生產設施設備、人員培訓等。
“我們按照公司提供的店面裝修設計對店面進行了裝修。店裏用的奶茶塑料杯、塑料袋、塑料包裝杯也是從該公司購買的。怎麽能侵權呢?”
“我們仔細查看了雙方簽訂的合同,沒有提及商標和標識使用條款!”檢查人員明確表示,使用他人商標必須經過商標所有人授權,否則屬於侵權。而且這種商標和配色會給消費者帶來混淆和誤解,給名牌企業帶來損失!其實投資者也不難理解這個道理。他們就是想利用消費者看重名牌口碑服務和質量的心理,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且加盟商的加盟有利於擴大宣傳範圍,非常惡心。
目前,奉化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查封該店所有涉嫌侵權的物品,並責令店主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同時,致函投資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門,協助進壹步調查。
有意加盟某品牌的廣大投資者,在簽訂加盟協議前,壹定要仔細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品牌商標註冊證或授權書,以免上當受騙。